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扎實做好“六穩(wěn)”“六保”工作,統(tǒng)籌抓好疫情防控和道路運輸安全穩(wěn)定發(fā)展,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充足的道路運輸運力保障,日前,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了《關于做好疫情期間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業(yè)務延期辦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暫時無法進行車輛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辦理期限最多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延期辦理期內,對未開展技術等級評定、車輛年審逾期或到期未審驗的道路運輸車輛不進行處罰。
《通知》強調,要做好道路運輸車輛性能維護工作。延期辦理期內,對因疫情防控原因未開展車輛年審的道路運輸車輛,督促相關道路運輸經營者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規(guī)定及時做好車輛性能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車輛行駛安全。要積極推廣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網上年審,引導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者對所屬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進行網上年審,并及時審核;道路普通貨物運輸車輛在異地從事經營活動的,可在全國范圍內任意“三檢合一”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評定。(廳運管局法規(gu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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